“廉花盛开香韵浓,和风细雨沁人心”,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。清明节既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,也是外出踏青的好时节。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,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一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以及踏青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二、严禁接受管理对象、学生家长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及其他事项。
三、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。
四、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、搞奢侈浪费等违背公序良俗、社会公德行为。
五、严禁违规焚烧纸钱、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、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。
六、严禁酒驾、醉驾、赌博等违法行为。
七、严禁节假日值班期间擅离职守。